消費使用手機條碼當電子發票載具,多重好處享雙利。

2015-10-26 09:49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近來民眾紛紛臨櫃詢問,載具方式種類多,何種好處最多?該局力推「手機條碼」作為電子發票共同載具,可享多重好處與雙利。

   該局說明,國人使用手機普及性高,申請以手機條碼做為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即可將儲存在其他載具內的發票集中歸戶,享有:上網查詢消費資訊及支出比例、政府主動通知中獎並自動匯入獎金、發票不遺失、不逾期且可集中管理全家發票與當作記帳工具……等多重好處;以及電子發票專屬百萬大獎與設定獎金自動匯款,節省千分之4印花稅的雙重利益。

   另稅務局提醒民眾,電子發票載具分為共通性及非共通性兩種,手機條碼即屬共通性載具,非共通性載具包括會員載具如全聯福利卡、網路商店會員及非會員載具悠遊卡、icash卡等,但僅共通性載具擁有歸戶其他載具發票資訊的功能。只要有手機號碼與電子信箱帳號,就可以申請一組專屬條碼,自行列印並黏貼在隨身物品上或下載雲端發票APP,在不同店家購物均可用手機條碼收受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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