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未繳小心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薪資
2015-10-26 09:58
住在沙鹿的王小姐上個月的薪水被行政執行署扣款三分之一,這才發覺自己一直忘記繳稅,竟會影響薪資的實領金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款,經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會先核發傳繳通知;逾期仍未繳納者,行政執行署將會以執行命令向欠稅人工作單位請其扣押薪資,最高收取全部薪資的三分之一,直到欠稅繳清才會撤銷執行命令。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為國民應盡的義務,行政執行署為實現公法上金錢債權,對欠稅人之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存款及其他債權等可供執行之財產,均可能列為執行標的,也包括欠稅人得領取之薪資。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如核對無誤後,請儘速繳納,如果逾期繳納,除會被加徵滯納金加重負擔外,若逾30天仍未繳納者,依法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不但造成金錢損失,個人信譽也將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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