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組織營利事業結算申報經查獲短漏報所得,則其未分配盈餘如何申報?
2016-04-25 09:43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核定短漏報所得,致稅後純益同步發生短漏情形者,應於申報漏報年度的未分配盈餘申報書中自行調整加計「查獲年度短漏報所得的稅後純益」。
另上揭漏報所得包含應稅及免稅之所得,舉例來說,甲公司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其他收入10萬元及出售土地(免稅)所得200萬元,則辦理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將漏報所得之稅後純益208.3萬元自行加計於103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計算後若有應加徵之稅額,於申報期限屆滿前自行繳納。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若有上揭漏報稅後純益情事,務請於申報時再次檢視,以免因一時疏漏遭到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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