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遺產分割協議書繼承財產應繳納印花稅

2016-07-18 15:39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所遺留的不動產,如以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方式分配遺產者,則應繳納印花稅

遺產之繼承由繼承人平均繼承或公同共有繼承,則無須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但如有2人以上繼承時並以遺產分割協議書分配者,不論不動產由1人或數人繼承,均應繳納印花稅,印花稅之繳納僅需就不動產部分以協議成立時(非繼承時)價值之千分之一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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