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章列表

  • 2017-08-31 16:59

    因停電造成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變質或破損,營利事業可列報損失

    106年8月15日全台大停電,營利事業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若因此變質、破損而無法出售,可依營利事業查核準則第101條之1規定辦理報廢,核實認列損失。       本局說明,營利事業之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或因呆滯而無法出售、加工製造等因素而報廢者,除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並檢附相關資料核實認定其報廢損失者外,應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或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取具證明文件,核實認定。      ...

  • 2017-08-31 16:57

    營利事業申報商品報廢損失時,應檢附相關資料佐證,以資明確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之1規定,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等因過期、變質、破損等因素而報廢者,除可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清單報請該管稽徵機關派員勘查監毀,或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取具證明文件,核實認定外,亦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並檢附相關資料核實認定其報廢損失。     ...

  • 2017-08-31 16:54

    被繼承人生前所積欠之「罰鍰」,繼承人是否應繳納?

    被繼承人陳君因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被處以罰鍰,雖於生前已提起行政救濟,惟於程序進行中死亡,繼承人不知該筆罰鍰是否仍應繳納?特別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詢問。   沙鹿分局表示,實務上以裁罰「是否確定」來區分處理之方式,被繼承人對於「罰鍰」部分如提起行政救濟,於救濟期間死亡,因「罰鍰」係對受處分人之違章行為加以處罰,具有「專屬性」,如被繼承人在提出行政救濟後裁判「確定前」死亡,罰鍰即失其對象,稽徵機關對於罰鍰部分不得再對繼承人為任何之請求,對於被繼承人之遺產亦不得移送執行。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被稅捐稽徵機關認定逃漏稅捐處以罰鍰之情形,如被繼承人行政救濟「確定前」死亡,繼承人雖無法避免補

  • 2017-08-31 16:45

    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規定

    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自106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財政部賦稅署呼籲營利事業儘早報繳。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依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應辦理暫繳申報之營利事業,可選擇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1/2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國庫繳納,並依規定格式,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申報。營利事業按上開方式辦理暫繳申報,如未以投資抵減、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僅須自行向國庫繳納暫繳稅款,免另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辦理申報。   此外,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公司組織、合作社及醫療社團法人,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

  • 2017-08-31 16:43

    營利事業委託稅務代理人或代理記帳業者領取核定通知書,省時又便捷

    營利事業每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多委託稅務代理人或記帳業者代為辦理;實務上,稽徵機關寄發核定通知書予營利事業,營利事業於收到核定通知書後,須再送交稅務代理人或代理記帳業者入帳或保存,如委由稅務代理人或記帳業者代領核定通知書,除可節省營利事業聯絡及送(取)核定通知書之寶貴時間,亦可節省稽徵機關之寄送郵資。 該局進一步說明,每年該局受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約20萬件;以104年度為例,其中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純益率標準者計有14萬餘件,經稽徵機關核定屬免徵免退之案件約8萬件,占全年申報案件比例40%,委託代領核定通知書約有3萬8千件,估計可節省雙掛號郵資129萬2千元,此項服務措施非但可

  • 2017-08-31 16:37

    國人透過境外網路訂房平台預定國內住宿,旅宿業者如何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近來常接獲消費者與旅宿業者詢問,自106年5月1日,境外電商課徵營業稅新制實施後,消費者透過國際網路訂房平台預訂國內飯店或旅館住宿,應向誰索取統一發票?又旅宿業者應如何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境外電商課稅新制實施後,國內旅宿業者運用境外電商業者之平台銷售住宿勞務,應分別依其交易收款模式,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一)倘由國內旅宿業者自行向買受人收取價款,並另行支付平台服務費與境外電商之模式,國內旅宿業者應就自買受人收取之全部價款,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報繳營業稅;國內旅宿業者支付平台服

  • 2017-08-31 16:35

    國稅局網釣密搜,網路逃稅無所遁形

    國內光纖網路鋪設及智慧型裝置普及,國人常運用各種網路通訊軟體(如Line、Facebook Messenger)與他人交流,近年來部分個人或營業人也利用此管道做為銷售貨物或勞務的通路。 網路交易因有消費爭議,所以該局屢接獲檢舉逃漏稅情形,尤其未公開的網路銷售平台,如臉書(Facebook)架設粉絲專頁、...

  • 2017-08-31 16:34

    文具行開立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免納印花稅

    近日有民眾詢問,文具行開立載有文具數量及價款之銀錢收據,是否需貼用印花稅票?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的營業發票,均免納印花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印花稅法第5條第2款但書規定,文具行如經核准為銷售額未達財政部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小規模營業人,其所開立載有品名、數量及價款之銀錢收據,就是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依規定可以免貼用印花稅票。依印花稅法規定,兼具營業發票性質的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的營業發票,均免納印花稅。         彰化會計師 彰化市會計師 彰化縣會計師 和美會計師...

  • 2017-08-31 16:33

    推動跨境電商課稅新制確保稅源

    為掌握稅源,健全稅制,我國參考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與日本等國家作法,於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定明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之境外電商業者,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並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   財政部說明,我國營業稅屬消費稅,實際租稅負擔者為買受人。本項制度可衡平國內消費者向境內、外電商業者購買電子勞務之租稅負擔,該部並明定年銷售額逾新臺幣48萬元之境外電商業者,自106年5月1日起,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利跨境電商課稅新制順利施行,該部建置簡易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平台、增

  • 2017-08-18 14:24

    加油附贈物品列報廣告費應檢附證明文件

    加油站業者為刺激民眾消費,常會以加油即贈送物品方式促銷,該分局提醒,列報附贈物品廣告費,應提示促銷辦法、海報、相片等證明,及每日依所開立統一發票起訖區間,彙總編製贈送物品名稱、數量、金額,經贈品發送人簽章之贈品支出日報表,以免遭剔除補稅。該分局說明,近日查核A公司加油站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發現其列報銷貨附贈物品之廣告費35餘萬元未有相關證明文件,經通知A公司補具後僅提供促銷辦法,而欠缺贈品支出日報表等資料,致無法核認該筆廣告費。         彰化會計師 彰化市會計師 彰化縣會計師 和美會計師 秀水會計師 鹿港會計師 埔鹽會計師 線西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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