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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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11:14
公司逾期辦理決清算申報,不適用盈虧互抵之規定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其當期決算所得,應於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算45日內申報,清算所得應於實際辦理清算完結之日起30日內申報,逾期申報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有關前10年內各期核定虧損扣除之規定。 本局指出,依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有關決、清算申報之時限,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辦理當期決算,於45日內向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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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11:07
營利事業外銷貨物無論交易條件為何,應以報關所屬年度認列收入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5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外銷貨物無論交易條件為何,外銷收入的歸屬年度均應為外銷貨物報關日或郵政、快遞事業摯發執據蓋用戳記日所屬之會計年度,而不是以交貨或收款日為收入歸屬年度。 本局說明,轄內甲公司申報10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收入帳外減計本年度取具出口報單,下年度認列收入4億餘萬元,經本局查核其與一般稅務認定收入時點有異,公司說明係因貨物運送船期較長,成本費用無法確實估列及分攤,故於次一年度待收入、成本及費用皆可合理估計時方才認列,惟該外銷貨物係以通關方式出口,無論交易條件為何,應於102年度(報關所屬年度)認列收入,遭本局調增102年度營業收入及相關成本費用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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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10:35
財團法人私立學校提供之教育勞務屬銷售勞務性質,申報時應與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分別列示申報
私立學校所提供之教育勞務,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及財政部84年3月1日台財稅第841607554號函釋規定,屬銷售勞務性質,應於申報時將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及成本與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及成本分別列示申報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項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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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10:31
公司將資金無償貸與他人之課稅規定
本局表示,依據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第2項規定,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而未收取利息,或約定之利息偏低者,除屬預支職工薪資者外,應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月1日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計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 本局指出,另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公司如係以借入款項轉貸他人,其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者,對於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或其差額,不予認定。 本局進一步說明,近期查核甲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因甲公司借款予國外乙公司,未收取利息亦未依前揭規定按資金貸與期間設算利息收入,而調增利息收入350萬餘元並予以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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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10:30
購買預售屋,應於取得使用執照時報繳契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購買預售屋時,如以承買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為起造人,應於取得使用執照後,依規定申報繳納契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建築物在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並取得使用執照者,應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因此,民眾向建設公司購買預售屋,如有以承買人為名義上之使用執照起造人情形,但實際上並非自己出資興建房屋,仍屬契稅條例規定之不動產買賣行為,承買人應於建造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後,在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就要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的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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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7 10:30
房地合一新制自用住宅有優惠
嘉義縣林小姐問:請問在明年起實行的房地合一稅制下,我自住的房屋出售有沒有租稅上的減免?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下,個人交易自住的房屋、土地,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課稅所得400萬元以內者免納所得稅,超過400萬元部分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居住該屋連續滿6年。(二)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三)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該分局提醒,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出售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持間在2年以內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如課稅所得為0或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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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14:18
夫妻銷售婚前各自取得之不動產是否應課特銷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財政部於104年2月5日核定發布「確屬非短期投機銷售房地」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之案件計11種類型,並追溯適用於修正增訂概括條款施行(104年1月9日)時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案件。其中屬夫妻銷售婚前各自取得且符合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不動產,免徵特銷稅。 該所進一步說明,依據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並有自住事實,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免徵特銷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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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14:15
證券(期貨)交易所得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營利事業如有取得證券、期貨交易所得或合於獎勵規定之各項免稅所得時,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相關規定計算、申報及繳納所得基本稅額。 本局說明,轄區內甲公司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經調帳查核後發現,甲公司98年度帳載出售國內上市股票,本局查獲未依規定計算及申報基本所得稅額,核定補徵基本稅額及處罰鍰。甲公司不服,訴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意旨略以,甲公司係經營投資有價證券業,98年度出售國內上市股票,取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證券交易所得,甲公司雖已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稅結算申報,惟未填寫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即勾選非本申報表適用對象,甲公司確有未依規定計算及申報基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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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13:57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於104年11月26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完竣。本次計增訂1條,修正7條,主要修正內容係將電子發票及載具明定於營業稅法。另外在裁罰規定部分,刪除了原來第46條第3款帳簿未送驗印的處罰,同時參照同法第51條規定,將第52條的裁罰倍數從1倍至10倍調降為5倍以下,並增訂裁罰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 財政部指出,上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係為維護租稅公平,並健全電子發票環境,增訂電子發票及其載具之法源依據及定明短漏開統一發票之行為罰裁罰適用範圍等規定,以利徵納雙方依循。該部將配合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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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1 13:35
於診所內擺設一些維他命、保養、護膚等商品、供來看診之病患購買,是否需辦理營業登記?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答覆: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第29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專營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得免徵營業稅並免辦營業登記。是以,醫療機構從事專營上開免徵營業稅業務者,得免辦營業登記;惟是類機構倘兼營應稅貨物或勞務者,如非屬醫療業務延續之美容業務,則屬一般商業行為,仍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及課徵營業稅。 彰化會計師,台中會計師,彰化記帳士,台中記帳士,公司登記,行號登記,公司變更,公司增資,青年創業貸款,微型創業貸款,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