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章列表

  • 2017-06-15 09:35

    營利事業短漏報未分配盈餘將處漏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

    營利事業如被檢舉或經調查發現有短漏報未分配盈餘時,除依法補徵稅額外,須就補徵所漏稅額處1倍以下罰鍰。所以特別提醒營利事業,若已自行發現有短漏報未分配盈餘情事,應儘速向所在地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則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不過該分局亦特別說明,按稅法規定,就該補繳稅款,須自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依郵政儲金匯業局之1年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彰化會計師 彰化市會計師 彰化縣會計師 和美會計師 秀水會計師 鹿港會計師 埔鹽會計師 線西會計師 伸港會計師 花壇會計師 福興會計師 大村會計師...

  • 2017-06-15 09:22

    立法院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第46條之1修正案,提升資訊透明,符合國際標準

    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之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第46條之1修正草案,於今(2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財政部說明,為因應國際日益提升資訊透明標準,我國有完備法據,按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執行「稅務用途資訊(含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必要,避免列入非合作租稅管轄區名單。本次修正係授權該部商訂條約或協定,按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執行前述資訊交換及強化稅務合作,重點說明如下: 一、財政部得本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商訂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及相互提供其他稅務協助之條約或協定,於報經行政院核准後,以外交換文方式行之。 二、前述條約或協定之執行應基於互惠原則,並規定不得與締約他方進行資訊交換之情形,以保護納稅

  • 2017-05-26 17:18

    列報扶養其他親屬免稅額,須符合法定扶養要件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係以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其法定扶養義務,具備家長家屬關係且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始符合列報減除免稅額之規定。 該局說明,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之順序履行扶養義務,除非先順序者有不能維持自己生活之事實,方得由後順序者負法定扶養義務。納稅義務人因能力所及,給與其他親屬或家屬生活上資助,乃本於雙方之感情而生,與履行扶養義務終究有別,該等生活上之資助,難謂為扶養,依規定不能列報免稅額。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特別注意,列報扶養其他親屬及家屬須符合以下要件:1.具

  • 2017-05-26 17:16

    員工出差膳雜費超過標準部分應列單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106年1月3日修正發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以下簡稱查核準則)第74條規定,營利事業之員工出差膳宿雜費超過標準部分,屬員工之薪資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稽徵機關。 該局舉例說明,按A公司內部出差管理辦法,董事長國內出差每日可支領膳雜費5,000元,該公司董事長甲君於105年度國內出差日數達30日,共計支領膳雜費150,000元。惟依查核準則第74條第3款規定,營利事業之董事長國內出差膳雜費免稅標準為每人每日新臺幣700元。因此,A公司支付甲君超過膳雜費免稅標準129,000元[(5,000元-700元)*30=129,000元],即該筆旅費超限

  • 2017-05-26 17:12

    營業人接受消費者持簽帳卡消費應於發票備註欄載明簽帳卡號末四碼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持用簽帳卡之買受人,除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者外,應於開立統一發票時,於發票備註欄載明簽帳卡號末4碼。如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未依照規定辦理,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其金額最低不得少於新臺幣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0元。 該分局提醒,營業人接受消費者持簽帳卡消費,如非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發票,則應於發票備註欄載明簽帳卡號末4碼,以免遭受處罰。           彰化會計師 彰化市會計師 彰化縣會計師...

  • 2017-05-26 17:08

    直系姻親設籍,亦得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陳先生申請多一處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滿20歲之繼子於該處設戶籍,詢問可否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所稱「直系親屬」指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擬制血親,其中直系姻親包括:1.直系血親之配偶:媳婦、女婿、繼父或繼母。2.配偶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前夫或前妻之子女。3.配偶血親之配偶:配偶之繼父或繼母。故陳君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住宅雖由其成年繼子設立戶籍,仍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

  • 2017-05-02 15:10

    同一憑證備具多份時貼用印花稅票之規定

    同一憑證須備具2份以上,由雙方或各關係人各執1份者,應於每份各別貼用印花稅票;同一憑證之之副本或抄本視同正本使用者,仍應貼用印花稅票。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每份憑證貼用印花稅票的責任,應按契約內容形式區別,如係以換文方式雙方互致者,則甲方所持1份之立據人為乙方,應由乙方貼用印花稅票,乙方所持1份之立據人為甲方,應由甲方貼用印花稅票。如內容形式相同,並非互致雙方者,則雙方均為立據人,應各對其所執1份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1方持有1式2份以上者,其中1份已依法貼用印花稅票,其餘副本若未代替正本使用則可免予貼花,但若代替正本使用者,仍應貼用印花稅票。   &n

  • 2017-04-17 17:05

    應付所得產生的時點須於106年1月1日以後始適用臺日租稅協定。

    臺日租稅協定於106年起生效,採就源扣繳的股利、利息及權利金,應付所得時點須發生於生效日以後;另股利部分,「股利除權除息基準日」或「股東同意日」亦須在生效日後才可享租稅減免。 該分局舉例說明,如於106年度一次給付105年10月至106年3月利息,雖給付日在生效日後,但105年10月至12月之應付利息產生時點於生效日之前,故僅106年1月至3月份的利息適用優惠稅率。             彰化會計師 彰化市會計師 彰化縣會計師 和美會計師 秀水會計師 鹿港會計師 埔鹽會計師 線西會計師 伸港會計師 花壇會計師 福興會計師...

  • 2017-04-17 17:04

    營業人如透過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且未辦理稅籍登記之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銷售遊戲勞務與買受人,營業人應以實際取得之遊戲價款為銷售額,依規定開立以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為抬頭之應稅二聯式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營業人如透過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且未辦理稅籍登記之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銷售遊戲勞務與買受人,營業人應以實際取得之遊戲價款為銷售額,依規定開立以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為抬頭之應稅二聯式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本局指出,轄內甲公司為手機遊戲業者,設計開發遊戲軟體,透過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且未辦理稅籍登記之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銷售遊戲軟體與消費者下載使用,國外網路交易平臺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線上遊戲價款,於扣除平臺手續費後,撥付與甲公司,甲公司均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經本局補稅及處罰。    ...

  • 2017-04-17 16:47

    賽車場如有收取票價或費用應課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營賽車場以提供場地及設備(賽車)供人娛樂,核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如有收取票價或費用,應課徵娛樂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營業人,應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如未辦登記及徵免手續,一經查獲,將被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娛樂稅款外,還會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             彰化會計師 彰化市會計師 彰化縣會計師 和美會計師 秀水會計師 鹿港會計師 埔鹽會計師...

項目: 121 - 130 之 569
<< 11 | 12 | 13 | 14 | 15 >>

 

彰化會計師 台中會計師
彰化記帳士 台中記帳士,
彰化公司登記, 台中公司登記
彰化公司行號登記 青年創業貸款
微型創業貸款

 

聯絡我們

力群財稅會計事務所

彰化市民生南路14號2樓
台中市三民路一段103號7樓之2

彰化04-7229528
台中04-23718669

力群財稅會計事務所© 2014 版權所有

Create a free websiteWebnode